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关于评选2015-2016学年优良学风班集体、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

作者: 时间:2016-10-18 点击数:

为表彰先进,树立典型,营造良好学风、院风,推动我院素质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,促进学生德、智、体、美全面发展,根据校学生处下发的《关于评选表彰2015-2016学年优良学风班集体、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》要求,我院将本着公平、公开、公正的原则,结合院情,开展评选“三好学生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活动。

一、评选项目:

1、南阳理工学院优良学风班集体、“三好学生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

2、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“三好学生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

二、评选对象

除2016级新生之外的全体普通本、专科学生。

三、评选时间

2016年10月14日—10月20日

四、评选办法

1、机构设置:成立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评优选先领导小组

   组  长:陈  博

   成  员:谭  征  任海洋  赵天英  李伟巍  何  航 季海迪 郑方园

     张振飞  王婷婷  郭立苹  蔡家伟  王  川 余淑君 赵  瑞

     卢钖钖  杜  鹤  张  超  杨  菲 

2、资格审查:

各年级、各班级严格按照学院《学生手册》中《南阳理工学院学生奖励暂行规定》、《南阳理工学院学生集体荣誉评定细则》、《南阳理工学院学生个人荣誉评定细则》评选条件推选出候选人,并依据名额分配进行选举。

五、名额分配及评选要求:

   1、南阳理工学院优良学风班集体4个,其中优良学风示范班集体2个;

   评选要求:各班级对照评选条件自主申报,经团学办公室资格审查合格的班级制作PPT,由一名班级代表10月18日在13218会议室面向评审领导小组进行汇报展示,评审小组全体成员现场打分,评选出本学年优良学风班集体及优良学风示范班集体。

2、南阳理工学院“三好学生”,共36名;

12级、13级、14级、15级每班级各推选1名,共33名;

分团委学生会推选3名。

由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审议并最终评定。

3、南阳理工学院“优秀学生干部”,共22名; 

13、14、15级各班级均可推荐1名,分团委学生会推荐6名。

由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审议并最终评定。

4、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“三好学生”,共33名;

12级、13级、14级、15级每个班各推选1名。

由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审议并最终评定。

5、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“优秀学生干部”,共19名;

14级、15级各班级推选1名。

由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审议并最终评定。

六、评选条件:

(一)优良学风班集体评选条件:

1、班级风气健康向上,全班同学团结友爱,学生骨干带头作用好,班级具有较强的凝聚力。

   2、班级学习风气浓厚,学生学习目的明确,态度端正,勤奋刻苦,学习成绩突出。

   3、班级学生能自觉遵守学习纪律,按时上课、不迟到、不早退、不旷课,考试无作弊。

   4、积极开展各种学习竞赛,学术讲座,业余科技等活动,学生创造能力强。

(二)三好学生评选条件:

1、政治进步,遵守校规校纪,有较高的道德、文明修养,主动关心集体,认真负责地完成各项工作;操行成绩良好以上;

2、学习奋进,学习成绩良好;本学年加权平均成绩位于本班前30%以内,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素质教育活动,表现突出;

(三)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:

1、必须担任学生会干部或共青团干部期满一年以上;

2、积极要求进步,能模范遵守国家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,自觉维护社会秩序,遵守社会公德,敢于同不良倾向和行为作斗争;

3、在自己所担负的工作中,能坚持原则,积极主动,勇于开拓,具有创新精神,作风正派,团结同学,很好地完成本职工作,成绩突出;

4、本学年操行成绩优秀;

5、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素质教育活动,成绩突出;

6、成绩优秀,本学年无不及格现象(对于工作特别突出的同学可适当放宽条件,但不及格门数不超过一门)。

七、有关要求:

1、评优选先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,各班要严格按照相关评选要求,公开评选程序,宁缺毋滥,评选出师生公认的优秀班集体、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。

2、被推荐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认真填写《2015-2016学年南阳理工学院优良学风班集体推荐审批表》《2015-2016学年南阳理工学院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审批表》各一份。

3、各班级于10月18日前将推荐名单送交团学工作办公室,经审查后报院评优选先领导小组审核无误后公示3天,公示后无异议并连同审批表一同于10月20日前报送学生处,同时报送推荐名单电子版(E-mail:nyistxsc@163.com)。

 

 

 

 

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团学工作办公室

2016101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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